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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史中的以讹传讹5(作者:牛戈)(2/2)

神风之后作者:caler 2019-12-28 18:17
于特别讲求四快一慢的我军来说,面对巷战这样极其激烈的战场环境,任何一名战士都必须双手紧握手中枪随时准备射击或拚刺,就是哪怕零点几秒的闪失也是不允许的,哪能容许腾出一支手来作无谓的手势呢。再者说了,我军打仗,事先都已明确好各班组的任务,而且战前训练中都经过反复演练,哪个组哪个队遇到什么情况采取什么预案都有明确,其互相之间的协同动作往往都在演练与实战中达到了十分的默契,也用不着到打仗时再比比划划。

    所以说,解放战争时期的街市巷战,根本就没有使用手语的必要。而实际上,那时的解放军中,也根本就没有谁听说过这半个世纪后才变的时髦的手语。

    其次,巷战不能象搜捕那样仅靠轻武器。军警搜剿行动中,因对方的装备远远弱于已方,所以攻击者只用冲锋枪狙击步枪也就足能够给予压制了。而且考虑到犯罪公子藏身的建筑物往往可能就是民居,作为如今各种社会矛盾风口浪尖上的公安部门一般都不愿惹上官司,故而不到万不得已时,都基本不会对其进行破坏,再加上搜捕现场或附近可能就有大量的市民在围观,甚至犯罪分子的身边就有被劫持的人质,因而一般都不会使用重武器,以免伤及无辜。但打仗不一样,在对敌坚固设防的城市的进攻作战中,最大限度地破坏其赖以据守的建筑物,是任何进攻的一方都想方设法努力实现的。那么如何实现呢?在当时,除了影片中表现的用炸药包爆破外,上级还会尽可能地对攻坚分队给予火力加强。因为攻打象影片中那样有楼房的中原城市,显然不是一个连的行为,而至少应是一个团的行为。在当时的中原我军,平射炮火箭筒等直瞄火力可能没有或少有,但迫击炮掷弹筒等曲射火力还是能凑点出来集中使用于攻坚的。反正无论如何不能只靠步枪冲锋枪炸药包去打这样的坚固据点的。因为光靠步枪冲锋枪炸药包去进攻敌预有准备的街垒据点,那无异于白白送死。步枪冲锋枪对砖石甚至水泥结构的楼房毫不起任何作用,在敌方射界十分开阔的街道上,连一点用于隐蔽的地形地物都找不到,你炸药包也根本就送不上去。

    第三,巷战不能象搜剿那样的打法。对于负有搜剿任务的军警来说,都是以绝对强势打击弱势,一旦政治瓦解无效而不得不采取强攻时,则强攻也不是不可以的。但对于解放战争时期的我军来说,其所面对的城市守敌,一般都构筑有坚固的永备工事,形成多层次的防御体系,特别是主要的街道,往往都在其交叉火力的覆盖之下,几乎没有死角。我军在突破外围进入街区后,往往会受到上下前后左右的环形攻击,敌情顾虑颇大,在无法给敌以有效火力压制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沿大街展开强攻。象影片中所表现的那样敢于只用轻武器便可以向敌据守的楼房工事发起强攻的场面,绝对不是可以称道的光荣,而是应该给予抨击的十足的愚蠢。很难想象,到了我军的军事思想已经基本成熟的解放战争时期,还会出现这样的蠢事。

    当时解放军中,任何一名指挥员,甚至任何一名士兵,只要他不是白痴级别的弱智,那么他就应该懂得,象影片中那样的楼房工事是不能硬碰硬地强攻的,是百分百要绕开它的。

    绕开它怎么办?当时的我军面对城市守敌该怎么打呢?

    普遍的打法,是寻找一些敌未设防或设防比较薄弱的房屋,分多路采取一连串的爆破并辅以锹镐作业的方式,逐个房屋逐个墙壁地打通通道,充分发扬我军近战与小分队独立作战特长,向预定方向和目标穿插攻击,最后达成战斗目的。

    为什么呢?一个是这样做能有效避开敌交叉火力的打击。那时的我军,象什么反坦克炮呀平射炮呀火箭筒呀无后座力炮呀等直瞄火器还基本没有,对于敌人为封锁主要街道构筑的砖石或者钢筋水泥结构的永备工事还基本没法对付。我军有靠爆破队逐次爆破开路的经验,但在敌人交叉火力封锁的城区街道上,你很难找到可供隐蔽的地形地物避开敌机枪火力,你再怎么勇敢也无济于事,根本上不了前。李天佑算是能打的吧,东野一纵(也就是后来的三十八军)不是吃素的吧,但第一次打四平突破外围后进入街区,打了个几进几出,就是打不下来,最后还是退了出来。可城镇密集错落的房屋,则恰恰限制了敌人机枪火力的发挥,通过逐个房屋逐个墙壁的凿墙打洞,就可以有效地避开敌人的机枪火力,达成预定的穿插任务。

    再一个是能快速将敌人整个的防御体系割裂开来,加速其崩溃。巷战这样只能以分队为单位组织防御的特殊战场,本来就不利挥其长。而一旦被我用凿墙打洞的方式迂回包抄,其整个的防御体系便被破坏,形成分散的孤立单位。在当时,**基层连队的通信指挥手段也极其落后,往往也是靠口令或简易信号进行指挥。而这种原始的通信方式在其整个防御体系被割裂成多个孤立的小块后,就完全失灵从而造成指挥与控制的断档。失去了指挥,重武器用不上,短兵相接又不是我军对手,其士兵的斗志很快便会瓦解。指望他们能象我军那样或者能象他们当年对日作战那样各自为战打到最后一个人,是根本不可能的。实际上到了解放战争的第三个年头,**士气已经十分低落,加上我军优待俘虏的政策已经为**士兵所深知,所以只要将其指挥体系打掉,没有了官长的控制,当兵的很快就会放下武器停止抵抗。后来再打四平时,就摸索出了这一套打法,四平就攻克了。再后来,天津这样的大城市,也用这套打法很快地攻克了。

    这是一条由东野六纵十七师创造的城市攻坚经验,后很快在全军推广,中原部队按说也应该普及到了。或者还没有学到手。但不管学到没学到,打不了宁肯不打,也不会象影片中那样的打法,不然他要么就不是解放军,要么就是解放军中的白痴。

    驳壳枪不是那么个背法

    电视剧《井冈山》中,有大量贺子珍背驳壳枪的戏。片中的贺子珍左肩右斜地挎着一支驳壳枪,一条皮腰带,紧紧地扎住那好看的细腰,也紧紧地将枪的背带前后全部扎在其中。那枪背带调整的很短,被牢牢捆扎住的驳壳枪的枪盒几乎挨到了腰带上,人看上去很干练。还有最近让许多人爱的流口水的《狼毒花》,那片中的主人公(叫什么我忘记了)也是一样,那把盒子炮竟然被九龙带(驳壳枪子弹带)给完全地箍在了里面。男女演员的身材都不错,配以这样的捆扎法,甚是好看。可我不明白的是,这枪到底是用来打仗的呢?还是作为一件饰品供他们臭美的呢?要是为了臭美,那我就不敢多管闲事了;可要是为了打仗的话,我可就为他们捏了一大把汗了,因为他们这样的捆法,要是遇到紧急情况,可怎么能够迅速地把枪抽出来呢?

    我们在一些旧的文献照片和一些特殊时期前老电影中,看到人们背驳壳枪时,都是将枪背带置于腰带也包括身上的所有带子之外的,都是将枪的背带放的很长从而使那长长的木盒子吊到屁股下面的,同时,更多的人都是采用右肩左斜的方式背挎的。为什么呢?这是有道理的。

    其一,作为随时准备抽出来应付突然情况的手枪来说,它背在身上,不能被任何的其他的带子所束缚,而只能置于其他带子的外面。这是一条铁律,任何国家任何时期的军队都必须遵守的铁律,谁不遵守,谁就是找死呐。

    其二,驳壳枪枪身特别长,一般都在300毫米以上,所以,枪背带的长度应调整到当右大臂伸直或略弯曲时刚好方便地握住枪把,这样才能把那长达300多毫米的毛瑟手枪从盒套中抽出来。二战时德军一般将手枪置于腰带左前侧,美国人习惯将左轮斜挎到屁股上或固定在右大退部而且一般都放置的偏下,也都是为了右大臂伸直时方便地握住枪把抽枪的。

    再来看中男女演员的背枪法。他们要想抽枪,势必得将右大臂使劲地弯曲才能握住枪把,而要再将那300多毫米的枪身完全地抽出盒套,大臂就还得再使劲地弯曲。可人的大臂就那么个构造,你再怎么弯曲,又能有多大的活动范围呢,尤其象剧中贺子珍那样娇小的女人,她要想握住紧挨着腰带的枪把,大臂就已经得弯到差不多极限了,她要怎么弯曲大臂才能将那300多毫米的驳壳枪从木盒子里抽出来呢,而且那枪背带又让皮带给紧紧地束缚住纹丝动不了。我真是为她担心,这要是遇到白狗子,人家哪怕就是远在一百米以外冲过来活捉了她,她的枪也未必能抽的出来。

    实际训练与作战中,驳壳枪抽枪的要领大致是这样的,如果是右肩左斜的背法,是用左手握住枪盒下部,将枪体送至身体的左前侧,右手握住枪把,同时用拇指按压盒盖卡扭开启盒盖,双手合力将枪抽出;如果是左肩右斜的背法,则先用右手抓握枪把及枪盒上部,将其送到身体前侧或左前侧,左手接住,下面的步骤与右肩左斜的背法相同。当然,因为驳壳枪的木制枪套较重,向下的垂力较大,单手操作也并不困难,但要是皮制枪套,单手操作就明显困难了。

    显然,上述两部片的导演和演员,是一丁丁点也没练习过抽枪的动作,因为只要他们练习一回抽枪的动作,哪怕就练那么一回,他就知道这样的携枪法要想抽出枪来有多么的困难了,遗憾的是……人家没这个空。

    驳壳枪不是那么个打法

    我称得上超级枪迷。特别是对民国时的老枪,就更是迷恋。但生不逢时,那些随伴了民国史走过去了的毛瑟、鲁格、盖德、期登,就跟我无缘了,倘若要是有机会,一定会把玩个够的。实际只要是男人,大概从小时起,就与生俱来的有一种对枪与车的好感。但也有例外,即近些年来国内的演艺界明星大腕们。按说他们经常扮演英雄豪杰或是特工大盗什么的,是有太多的机会玩这些老枪的,再说这又是他们的职业,就更应该玩的十分的精通才是。你看西方或是香港的枪战片中,演员们就把枪玩的特别的精练老道,看上去不由你不赞佩人家的功夫。但我国的情况却正相反,我们看近些年的许多影视中,那些长的一个个跟蔡国庆一样靓丽的明星们,却似乎对枪特别的不屑,别说精熟了,甚至连最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就说这毛瑟手枪的使用吧,就存在着太多太明显的错误。

    一个最明显最常见的错误是,片中角色手持毛瑟手枪,近距离地对着敌人的脑袋大喊“再动我就开枪了”。可你再看那特写镜头中的盒子炮,大机头关闭着,小机头也关闭着,可见他们对此物是十分的没兴趣了。不仅是演员,包括摄影、导演在内,都混蛋到一块去了。因为只要他们稍稍地对枪有那么一丁丁点的兴趣,或者只要他们对拍枪战片有那么一丁丁点的敬业,也不会犯下如此错误的。

    再一个是动不动就连发,且实施长点射,就跟打重机枪似的。这一点集中体现在电影《飞虎队》中。因为大概年代久远的原因,我们极少能够在影视中看到毛瑟手枪连发射击的,只有《飞虎队》中例外,动辄连发。这其实是不合适的。因为毛瑟手枪是冲锋手枪,不是微型冲锋枪,和后者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主要是作为手枪设计的,只有在少数极端特殊情况下,比如近距离的遭遇战、室内突袭等场合才实施连发射击,一般情况下都是用作半自动射击的。其实,就是冲锋枪,这种长点射的射击方式也不是经常使用的。当然,作为娱乐观众的影视节目,这样打好看,刺激。说到这想起一部外国片《逃亡雅典娜》。片中男主角将一支毛瑟手枪递给一个对打仗并不在行的魔术师,并对他说,“一枪一枪的打,别象电影中那样哒哒哒、哒哒哒的”,联想到我们国内相关的影视,心中不知什么滋味。

    还有一个是持枪的姿势不对。《飞虎队毛瑟手枪,角色都是将枪身竖直了,就象我们平常射击教学中打半自动连发,这是与史实不符也是与冲锋手枪的发射特点相悖的。受后坐力的作用,手枪射击时,枪管会有一个向上的跳动,而且这跳动的力很大,单手是很难控制得住的,毛瑟手枪也不例外。如果是半自动射击,每射击一次重复瞄准一次,那么这跳动也没什么大的影响,但要是实施点射就不行了。点射时,如果按射击教范的动作,即将枪身直立,缺口准星水平朝上,则除第一发外,其余的子弹都将越来越高地打到天上,这也正是外国人不愿意使用毛瑟手枪,特别是不愿意用其进行连发射击的主要原因。中国人使用毛瑟手枪进行连发射击时,是将枪身翻转90度,水平放置,这样连发射击的枪弹,就会借着枪管沿枪身轴线的上跳,很自然地成一个扇面横扫出去。因为长期这样的射击,以至于用惯了毛瑟手枪的枪手们,在进行半自动射击时,也往往采取同样的姿势。在这点上,仍然是特殊时期前的老电影比较忠实于历史,也与当年的战术动作相一致。比如《南岛风云》中由仲星火饰演的张强这一角色,在掩护炊事员抢粮这场戏中,就曾使用二十响与敌对战。该片对毛瑟手枪使用上的处理是,在远距离上,是将木制的盒套配接于枪把上,卧姿,抵肩,左手握住弹匣,行短点射;当敌人逼近时,则一边向后撤,一边单手持枪并将枪身放平向敌横扫。导演处理的妥贴,演员表演的精练,每看到此,对老影人的敬业精神便生起一种由衷的敬佩。这种将枪身翻转90度的打法,在毛瑟手枪大红大紫的年代,是任何一个使用过此枪的人都掌握的一个最最基本的要领。但这种射击法,却从任何的射击教范上都找不到,是国人在长期的实践中创造的一个奇迹。无怪那些老外们惊呼:这么一个伤透了脑筋也没有解决的难题,被中国人轻轻地动了一下手腕,就解决了。

    毛瑟手枪已经退役几十年,今天的导演呀演员呀军事顾问呀什么的,不知道该枪这种独特的射击方式也可以原谅;至于该不该打连发都要打连发的处理方式,为了好看,也是个理由;可你拿枪比划着,却连大小机头都不打开,作为一部军事题材的影视作品来说,就实在讲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