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安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摇滚教父章节目录 > 第395章 《美国偶像》第一季决赛

第395章 《美国偶像》第一季决赛(2/2)

摇滚教父作者:黑色贝斯 2020-03-13 12:54
?”

    安妮提议道:“把巡演和慈善联系起来吧,说出去也好听一点。钱不需要太多,一共拿一千万美元就够了,省下来的税款也不止一千万,我们还是赚的。”

    按照和大卫-劳伦斯的约定,乐队的【大卫-鲍伊 tour】举行的时间,就是在今年的夏天。

    准确的说,是在八月份,一共十场,都是小场,耗费不了什么时间和成本,当然,收入也不会多到哪去。

    巡演的目的主要是维持演出的频率,重点是有还是没有,至于规模,反倒是无关紧要的事。

    按照乐队的规划,下一次大规模巡演,至少也要到2005年,才会开始。

    从那之后,乐队的工作重心,也会从专辑转移到演出上,不会像现在这样,每年出好几张专辑。

    工作重心转移以后,甚至都不一定会每年出专辑,而是将频率降低到每两三年出一张完整专辑,或者每一两年出一张迷你专辑。

    单以推出作品的速度而论,纵观乐坛历史,哪怕不去考虑作品的质量,只计算数量,出专辑速度比乐队更快的歌手和乐队不是没有,但也寥寥无几。

    算上正在筹备当中的《所罗门之钥》和《阿玛拉》,五年的时间里,乐队发行了十三张专辑,能达到这个速度的可不多。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算是打破了乐坛的“记录”。

    罗杰正打算说点什么,电视机上,《美国偶像》的节目已经过半,宣传片、花絮以及嘉宾的演出都已经结束,来到了真正的决赛环节。

    “别说话了!看电视!”

    安妮突然出声,将罗杰要说的话堵了回去。

    罗杰无奈地笑了笑,举起酒瓶,和胖子碰了一下,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欣赏着决赛选手的表演。

    由于加入了乐队组,这一世的《美国偶像》和前世自然有了很大的区别,不过整体上,还是朝着流行音乐的方向去靠拢。

    这也是选秀节目必然的趋势,只有流行,才能吸引最多的观众观看。

    无论是摇滚、乡村还是其它什么类型,都只能吸引特定的群体,没有流行音乐的包容性那么强。

    最终争夺冠军的两位选手,分别是一位黑人女歌手,和一支来自哈佛大学的乐队。

    学霸光环的加成,无论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很受公众推崇的东西。

    这支乐队的风格偏向于流行朋克,不过流行的成分更重一些。

    有趣的是,他们在录制现场演出的,正是罗杰他们的歌。

    《怪胎》专辑的第一首歌,《》。

    不过就和任何翻唱作品一样,和原唱相比,做出了不小的改动,加重了流行的味道,而减少了朋克摇滚的成分。

    至于那位黑人女歌手,唱的则是拉丁天后佩内洛普-加西亚的一首成名曲,充分展现了自己宽广的音域,纯粹靠唱功和嗓音来碾压其他人。

    如果闭上眼睛,只听歌的话,罗杰也会被这位歌手的声音折服。

    只不过她长得实在是不符合罗杰的审美,如果要投票的话,罗杰肯定不会投给她。

    做明星,尤其是流行明星,外表可是很重要的加分项,甚至很多时候要凌驾于嗓音和唱功之上。

    不说要有多好看,最起码也不能太丑才行。

    “你支持谁?”

    罗杰朝安妮问道。

    罗杰可是很清楚,安妮是《美国偶像》的忠实粉丝,从进入决赛圈开始,每一期都会发出投票短信。

    “当然是【蓝色心情】啊!他们从一开始都是唱我们的歌,算是自己人!”

    安妮一边发着短信,一边回话道。

    【蓝色心情】是那支学霸乐队的名字,四名成员都是外表英俊的小鲜肉,要不是知道安妮的取向,罗杰说不定会以为她是看上了其中的哪一个。

    又或者是全部。

    当然,以北美的审美标准,“小鲜肉”指的也不是太平洋对岸那种雌雄不辨的类型,而是外表俊朗的肌肉猛男。

    很快,安妮把手机丢到一边,对罗杰和胖子伸出手:“你们的手机拿来!”

    很显然,这家伙拿自己的手机投票还不够,还要用罗杰和理查森的手机再投一次。

    罗杰摸了一下口袋,没找到自己的手机,喊了一声,叫蒂娜-林找到手机交给安妮,然后说道:“他们的风格有点……太偏流行了点,感觉不是很适合唱我们的歌。”

    虽然说《》本身就是流行朋克类的歌,但朋克的比重还是要略高于流行那么一丢丢。

    而在【蓝色心情】的手上,这首歌几乎变成了纯粹的流行乐,朋克的味道已经少得快要听不出来了。

    这种演绎风格,听起来倒是没太大的问题,但是对已经熟悉了原唱的罗杰来说,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他们买过翻唱授权吗?”

    理查森关注的点永远和别人不一样:“如果他们没交钱,我觉得我们应该发一封律师函。”

    “我查了,节目组付的钱。”

    安妮翻了个白眼:“翻唱授权才多少钱,这点你也要计较?”

    翻唱对于原唱作品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尤其是大牌明星的翻唱。

    因此,乐队对翻唱授权的开价都很低,一首歌只需要数百到数千美元,就可以在任意场合翻唱。

    但若是用于出版,则还需要加入一定比例的分成。

    以乐队的收入来说,哪怕一年被翻唱个几百次,也赚不了多少钱,压根没必要在意。

    “这不是多少钱的问题,免费这个口子不能开。”

    理查森很认真地说道:“如果翻唱授权也免费,会影响到其它版权的价值,版权收入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不知道胖子这个结论是哪来的,但版权收入,在乐队现在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确实不低。

    自从将版权交给mad唱片来运作之后,乐队在这方面的收入大幅度上涨,如今每年都能从各种版权授权中获得千万美元级别的收入。

    相较于唱片收入来说,一千万美元确实显得不多,但也没有低到可以忽略的地步。

    而且,随着乐队的名气越来越大、歌曲越来越多,这部分收入必然是持续上涨,而不会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