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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8章 贝斯手(2/2)

摇滚教父作者:黑色贝斯 2020-03-13 12:54
炉的作品,以及乐队核心莱斯-克莱普尔,都是“无法归类音乐”榜单上的常客。

    绝大多数对煤油炉乐队一知半解的人认为,这支乐队除了夸张的贝斯炫技以外毫无特点可言。

    emmm……变态的语速或许也可以算是特点之一吧,不过主唱和贝斯手都是同一个人……

    事实上,煤油炉乐队的鼓手提米-亚历山大和吉他手拉里-拉隆都技术也是非常出色的,只是大多数时间里风头都被莱斯-克莱普尔抢走了。

    但在这首《汤姆猫》里,尽管贝斯音线非常引人瞩目,但鼓手的发挥才是最精彩的。

    只不过,只有对乐器有足够了解的人才能听出来。

    至于吉他……

    至少在这一首歌里,完全被贝斯和鼓压制了。

    在煤油炉乐队的所有歌里,《汤姆猫》的贝斯难度只能算是中等。

    以罗杰的技术而言,完成《汤姆猫》不存在太大的问题。

    尽管六弦琴多少有些不那么顺手,但罗杰有过足够多的练习,这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问题,很容易解决。

    或者说,已经解决了。

    别看只是多了两根琴弦,若是普通的轮指倒还罢了,但对击、勾的sp,难度提升可以说是从简单飙升到地狱。

    而煤油炉的歌……

    有哪首是没有用到sp的吗?

    莱斯-克莱普尔可是一个比flea还喜欢玩sp的贝斯手,经常有人吐槽他“离了sp就不会弹琴”。

    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虽然莱斯-克莱普尔对sp有种特殊的偏爱,但其他的指法技巧也绝对是最顶尖的那个级别。

    扯远了……

    事实上,《汤姆猫》这首歌,或者说煤油炉乐队的所有歌,对罗杰来说最大的难度都不在弹,也不在唱。

    而是如何在快速sp的同时,嘴巴还能像机关枪一样“念”歌词。

    嗯,煤油炉乐队的大部分歌都不是唱的,而是念,或者说读的。

    不是说唱那种,就是像平时说话那样把歌词读出来,只不过语速有些快得过分。

    如果太平洋对岸的四六级考试,听力部分直接放煤油炉乐队的歌,恐怕绝大多数人都只能连蒙带猜。

    无论是弹还是唱,难度高一点,在录音室专辑里倒是没什么,分开来录就是了。

    但演出可不能分开来,格雷西的技术如何罗杰心里有数,那家伙肯定完成不了《汤姆猫》这首歌的弹奏,只能罗杰自己来。

    为了应付以后的演出,罗杰专门将这首歌的贝斯部分做出了修改,改编出了一个简化的四弦琴版本,以便于能够边弹边“念”,不至于忙不过来。

    至于像莱斯-克莱普尔那样……

    这种骚操作,反正罗杰是没这天赋,压根不是正常人能玩得来的。

    《汤姆猫》是《信仰》专辑中秀鼓的单曲,而不是贝斯。

    虽然它的贝斯声线确实很突出,也很秀,但在这一首歌里,鼓的分量要更重一些,难度也更大。

    同时,《汤姆猫》也是瞄准了2002年格莱美最佳器乐编排、最佳编曲奖的歌曲之一。

    以一首另类摇滚单曲,想要拿到后者,难度很大,即使是前者,也不能说稳赢。

    因此,在这张专辑中还有另一首歌,作为双保险。

    一首真正的,贝斯炫技的歌,《信仰工厂()》。

    红辣椒乐队(red.hot.)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前世贝斯手进阶必练曲目。

    无论是传唱度、知名度还是弹奏难度,《信仰工厂》都要比《怪胎》专辑中的《黑暗需求()》更高。

    在《怪胎》专辑之后,整整七张专辑(包括《1》、《2》),都没有再用到贝斯sp这个弹奏技巧。

    直到乐队第九张专辑的《信仰》,罗杰一下拿出了两首歌来,补充这个类别的短板。

    和《汤姆猫》相比,《信仰工厂》的速度偏慢,但riff却更加出色,音色也更加饱满、动听。

    至少以大多数人的审美而言,红辣椒乐队的风格要比煤油炉更加容易接受。

    事实上,《汤姆猫》也不是给主流歌迷听的,放进《信仰》专辑中,一方面是为了补充乐队的风格类型,以吸引少数小众类别的歌迷。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告诉格莱美:我们不是一支商业化的乐队,我们很有自己的风格。

    在罗杰的前世,虽然煤油炉乐队的歌迷群体一直不算多,但他们的作品永远都会受到“专业人士”的好评,一直是各大专业奖项提名的常客。

    嗯,也仅仅只是提名,获奖的次数屈指可数。

    贝斯类奖项除外。

    在1991年到2000年的十年里,莱斯-克莱普尔每年都是《贝斯手()》杂志的年度贝斯手提名人选之一,并且两次获奖。

    《贝斯手》杂志的年度贝斯手,可以说是一名贝斯手能够获得的最高荣誉了。

    不过由于过去的专辑大多不太突出贝斯(贝斯单曲除外)的缘故,罗杰离这个奖项还很遥远。

    在《信仰》专辑中一次加入两首贝斯难度极高的单曲,也有着想要获得这一奖项的想法在里边,至少也要拿到提名。

    作为一个大师级的贝斯手,若是连一次提名都得不到,那也太丢人了点。

    顺带一提,在罗杰的前世,1999年,《贝斯手》杂志评选出的“九十年代十大贝斯手”中,煤油炉乐队的莱斯-克莱普尔排在第一位。

    红辣椒乐队的flea排在第二位,

    绿日乐队的麦克-德特则凭借着《dookie》专辑中的表现排在第三位。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三人都可以算是朋克乐队的贝斯手。

    尽管只有绿日才是纯正的朋克乐队,红辣椒严格意义上属于朋克+放克(funk)乐队,而煤油炉则是一支“无法归类”乐队。

    而在另一份类似的吉他手评选中,排名靠前的都是金属界的知名乐手。

    这也符合摇滚界的主流观点,朋克玩贝斯,金属玩吉他,键盘打酱油,鼓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