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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弩哥达里尔(2/2)

摇滚教父作者:黑色贝斯 2020-03-13 12:54
之外,其它时间里,罗杰基本上只会穿黑色。

    不仅仅是衣服,小到手机、钥匙挂件,大到汽车,只要有得选,罗杰的首选肯定是黑色。

    “你喜欢黑色,我喜欢白色。”

    胖子总结了一下,然后看向安妮,开口道:“安妮喜欢鲜艳的颜色,例如红色、黄色、绿色等等。”

    “所以我们要弄一个彩色乐队吗?”

    安妮调侃了一句,又说道:“你们两个一黑一白,我负责彩色?”

    “这是个好主意,而且和我们过去的形象没有冲突。”

    罗杰想了想,开口道:“只固定颜色的话,不够让人印象深刻。最好在造型上也花点心思,固定下来。至少在演出的时候,造型不要有太大的变化。”

    这是两个多月前,经纪人团队给罗杰提的建议。

    不过最近几个月没有什么公开的演出,于是就这么拖了下来。

    反正下半年的巡演开始之前,都不太需要考虑这件事。

    “我觉得……”

    胖子似乎想到了什么,正要说话,房间的门突然被推开了。

    一个有着模特身材,金发长腿的美女走了进来。

    嗯,不但漂亮,还很年轻,看上去比罗杰还要小,跟胖子的年龄差距至少在十几岁。

    不管是哪个国度,正常男人的审美总是差不多的,而且都很专一,无论是十八岁还是八十岁的男人,都喜欢十几二十岁、身材火辣、脸蛋漂亮的美女。

    例外总是有的,不过审美异于常人的毕竟是少数。

    很显然,胖子并不属于少数派。

    “嗨,亲爱的。”

    胖子跟美女打了个招呼,然后给罗杰两人介绍道:“这是杰西卡,我的女朋友。杰西,这是我的队友,罗杰和安妮。”

    “你们好,我是杰西卡-阿莫莱尼,意大利人,德州扑克职业牌手,你们可以叫我杰西或者j。”

    杰西卡大大方方地和罗杰两人打了个招呼。

    “罗杰-克里斯蒂安。贝斯手兼主唱。”

    “安妮-克拉克。弹吉他的。”

    几人互相介绍了一下,杰西卡放下手里的包,看向胖子,问道:“晚餐?”

    “叫过了,应该快到了。”

    胖子看了下表,已经过去有一会了。

    拍了拍身旁,叫杰西卡坐到自己旁边,问道:“准备好了吗?明天就要向你求婚了。”

    按照正常的思维方式来说,求婚这种事肯定不会提前让女方知道,以保留最大的惊喜感。

    不过胖子的订婚目的是炒作,压根没考虑过真正结婚,很显然已经和杰西卡商议过整个流程了。

    “放心,不会出问题。”

    杰西卡停顿了一下,补充道:“我的演技是专业的。在牌桌上,要是演技不好,就会被人看穿你的底牌,然后输钱。”

    演技……

    罗杰听着不禁感到有些无语。

    不过这就是娱乐圈,无论是舞台上还是舞台下,人人都在演戏。

    媒体和公众也同样在演戏,演“假装看不出来明星们在演戏”的剧本。

    两人聊了几句假装求婚的事,门铃就被按响了。

    几名服务员摆好餐点之后,立刻遵照胖子的要求,离开了房间。

    “这家酒店的派做得很不错,建议你们尝尝。”

    杰西卡像是女主人一样,很热情地招待着罗杰和安妮。

    海豚酒店是乐队经常开派对、接待朋友的地方,罗杰很熟悉这里的一切,食物当然也不例外。

    不过这一次毕竟是当“客人”,罗杰只是礼貌地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默默拿了一块牛排到自己的餐盘里。

    胖子隐蔽地拍了一下杰西卡的胳膊,岔开了话题:“罗杰,我建议演出的时候,你们两个的服装尽量露出纹身。”

    罗杰的纹身在右臂,安妮则是两条小臂都有。

    至于胖子……

    “那你呢?”

    罗杰问道:“你打算在舞台上裸奔吗?”

    这家伙身上几乎布满了纹身。

    “我可没你那么好的身材。”

    胖子摇了摇头,说道:“我打算把胡子留起来,像矮人那种胡子。”

    “留胡子?”

    罗杰脑补了一下胖子留出大胡子的样子,莫名觉得有些熟悉感。

    这种造型,在摇滚乐队里也不算特别罕见。

    犹大圣徒乐队的主唱、杀手乐队的吉他手,都是胖子、光头、大胡子的形象。

    看起来很凶悍,但却莫名带有一种喜感的效果。

    想了想,罗杰开口道:“那要留很多年才有效果。”

    “慢慢留着呗,我早就想留胡子了,只是以前的工作不适合这种造型。”

    胖子摸了摸光秃秃的下巴:“我胡子长得快,一两年就能蓄起来一些。”

    “要不然我们都剃光头吧?”

    安妮又开始提不靠谱的建议:“我还没试过光头呢!”

    “我光头的样子很丑。”

    罗杰随口编了个理由,拒绝了这个提议。

    这种造型罗杰可不想尝试,要是好看还好说,万一毁了形象,等头发重新长起来,最起码也要几个月时间不能见人。

    “你可以穿突出身材的衣服。”

    胖子的建议比较靠谱:“你这个身材,绝对能吸引很多花痴。”

    不止是女明星需要卖脸、卖身材,对于男性明星来说也同样如此。

    而在北美,相较于脸蛋来说,秀肌肉的效果要更加有效一些。

    “花样美男”在这边从来没有流行过,按照西方世界的主流审美,大多数人认为花样美男们都是基佬,而且还是受的一方。

    就算是被无数人称为娘炮的贾斯汀-比伯,脱掉衣服实际上也是个肌肉男。

    不需要像健美运动员那样练出一身夸张的肌肉,符合正常人体型、稍稍健壮一些的肌肉,反而更加符合大多数人的审美。

    由于个子太高的缘故,罗杰显得有些瘦,但若是露出衣服下面的肌肉,正如胖子所说的,绝对能为乐队吸引不少花痴粉丝。

    “不穿上衣会不会有些过火?”

    罗杰想了想,伸手比划了一下,说道:“无袖的马甲怎么样?拉链敞开,也可以露出上半身的肌肉。”

    罗杰打算尝试一下前世很喜欢看的一部美剧,《行尸走肉》里弩哥达里尔的造型。

    去掉贴身衬衣的那种。